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10:4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落实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查备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B类考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

(社会学)

325

43

6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51

30

45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B类考生)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社会工作

325

43

6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同学术型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51

30

4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280

30

45


(二)招生计划

社会学学术硕士2022年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个)

社会学(不区分方向)

43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2022年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个)

社会工作(普通计划)

4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3

 

注: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见附件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按照下面材料要求的顺序把材料的原件扫描成一个含有封面(姓名+专业方向)目录页的PDF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报考的专业方向和考生编号构成),准备资格审查材料,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压缩文件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sj008009@qq.com(专硕:石老师)。其他考生另行通知。

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告考生(十日内)及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文档名用姓名+待录取的专业+准考证号)提交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sj008009@qq.com(专硕:石老师)。

(三)材料的内容: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

3.身份证(扫描后含正反页,正反页应在同一页);

4.(1)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原件进行扫描件,应扫描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3)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5.成绩单:所有应届考生需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所有往届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自考应届生还应出具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

6.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下载打印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并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原件进行描件)。

7.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③同等学力考生(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近三个月工资流水账。

9.定向考生

提供定向协议书。

10.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于2022年4月1日下午14:00至18:00进行线上演练,请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于2022年4月3日线上面试。

调剂考生于2022年4月初进行线上面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二)复试批次: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

2.根据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进行差额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复试方式:

采用线上复试,考生需备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我校线上复试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线上考生需自备复试考生端视频设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

https://bm.chsi.com.cn/ycms/stu/ms/ali/czzn。(考生一机位:一机位使用电脑或手机。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二机位:二机位使用手机。一机位接受面试后,二机位在学信网App中登录本人账号,扫描二维码接入。具体可参考考生操作手册。考生一机位需要先使用浏览器访问系统,收到视频邀请时可以选择使用app接通。)

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作备用。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社会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两门,科目一:《社会学理论》;科目二:《文化人类学》。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两门:科目一:《社会工作理论》;科目二:《社会工作综合》。

具体安排见表1 复试具体安排表。

表1 复试具体安排表

时间

项目内容

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3月30日前

按照所提交材料的要求,及顺序制作电子材料,并发到指定邮箱。

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sj008009@qq.com(专硕:石老师)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提交齐全的资格审查相关电子材料。

3月31日

学院按照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按规定提交电子材料

4月1日下午14:00至18:00

线上演练


请考生保证网络畅通、环境明亮安静、设备正常运行。

4月3日

8:30开始

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社会学理论》

指定线上平台

请考生保证网络畅通、环境明亮安静、设备正常运行。

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文化人类学》

4月3日10:00-22:00

综合面试(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第一组

指定线上平台

请考生保证网络畅通、环境明亮安静、设备正常运行。

综合面试(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第二组

4月3日

8:30开始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社会工作理论》

指定线上平台

请考生保证网络畅通、环境明亮安静、设备正常运行。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社会工作综合》

4月3日10:00-22:00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点)第一组

指定线上平台

请考生保证网络畅通、环境明亮安静、设备正常运行。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点)第二组

(五)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应从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4.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1.学术学位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专业学位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或技能测试)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复试成绩的复查申请。

六、调剂

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缺额情况及调剂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300%。

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的规定,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优先考虑专业类别编号为0303开头的考生及035200的考生。

(二) 我院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报考自主划线高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

(三) 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一)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百分制)。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若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文档名用姓名+待录取的专业+准考证号),于复试之日起10日内提交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sj008009@qq.com(专硕:石老师)。未按时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院录取机会。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录取执行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

(八)研招办可根据录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录取,待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九、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

十、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要认真对待,一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须提交相应工作方案报研招办备案。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前需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所有复试专家组复试前需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小组成员保密承诺书》。

(二)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四)学院严格执行《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五)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二、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851-83610130,

邮 箱:jiwei @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传真):0851-83610705

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 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http://sgx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乔老师 18980457877(学硕)

石老师 17385599216(专硕)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2:00-5:00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8:贵州民族大学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