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社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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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及教育厅关于复试、疫情防控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和负责复试期间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面试专家、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剂、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及加试等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学院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普通计划(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专业(学术学位类)复试分数线按照法学学科门类(专业)2020年国家分数线执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类)复试分数线按照2020年国家线执行,具体情况见下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分数线见下表。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社会学)

315

43

6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8

30

45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社会工作

315

43

6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8

30

4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248

30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专业研究方向

拟招收人数



030300

社会学

01

应用社会学

10


02

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

6


03

社会工作

2


04

人类学

3


05

民俗学

7


06

旅游人类学与民族旅游

8


合计

36


035200

社会工作

不区分方向

34人(含少干计划3人)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材料提交方式

所有考生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版。所有考生按照材料内容顺序制作一个有封面、有目录的PDF电子版文档,按照规定发在指定的邮箱。线上考生还需要按照钉钉系统的要求提交电子材料。所有材料都需要经学院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0513-14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

1《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

2)初试准考证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后含正反页,正反页应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须提交完整注册后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扫描,扫描件应扫描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5)成绩单:所有应届考生需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所有往届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自考应届生还应出具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 

6)《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原件扫描件)。

7)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电子版(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电子版。

③同等学力考生(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或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等和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准备的材料具体包括: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电子版。

8)本科毕业论文材料(应届毕业生可以是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需要指导教师签字)电子版,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论文(附有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单页面)电子版。

9)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需扫描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

11)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或者结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社会工作专硕如果有实习证明或验证材料(带有红色印章页面)也要扫描;如果有初级社工师证或中级社工师证要扫描。)

以上2-11条材料作为相关环节的评分依据,其中1-7条必备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 (或户口簿本人页 )、父母身份证、所在院(系)介绍信(证明考生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身份)。

2)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且脱产学习证明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3.定向考生

未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且脱产学习的证明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生来源为定向考生,在职须提供原定向单位准予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及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非在职须提供定向单位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双少生”、定向生进入待录取后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6.材料提交须知:按照上述的顺序把材料的原件扫描成一个含有封面(姓名+专业方向)目录页的PDF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报考的专业方向和准考证号构成),于2020514日前发送压缩文件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

7. 现场面试考生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半身近照3张,贴相关表格。所有考生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半身近照电子照片1张。

8. 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告考生及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文档名用姓名+待录取的专业+准考证号)提交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

9.所有资料先提交电子版,相应纸质资料在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批次

第一志愿考生先复试录取,再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

按照学科和专业特点,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

1.  贵州省外考生和贵州省内考生在复试前14天有出省及境外出行经历的,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贵州省内考生在复试前在14天内没有出省及境外出行经历的但持有非绿色健康码,或是期间有发热和其他不适症状且持有绿色健康码的,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其他省内考生采取现场复试。

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余省内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现场复试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首选钉钉视频系统,备选腾讯会议(网络远程复试的流程见附件,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按流程要求参加复试)。

1)所有符合现场复试条件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现场复试,否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现场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考生主观不能控制的因素而影响复试的顺利完成,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次复试的内容和程序和第一次复试相同,其间的过程资料和复试资料由研管办老师负责做好档案并按规定保存。

2.网络远程复试软件使用钉钉视频系统等。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学院审核)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复试。复试前考生要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须准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演练。复试开始前考生要签署考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播、录屏,复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及硬件要求如下: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主机位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主机位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网络远程复试如出现考生个人不可控的客观因素影响复试的顺利完成,进而影响考试公平的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次复试的内容和程序和第一次复试相同,其间的过程资料和复试资料由学院研管办老师负责做好档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和科目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513日—518日,具体报到及复试时间见下表。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0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时间、方式及地点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方式和地点见下表。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开始采取线上加试方式,流程和线上面试相同。社会学一级学科同等学力采取线下口试加试方式,流程和线下面试相同。每门加试科目由两个考官命题、阅卷和评分,由1名记录员(秘书)负责成绩汇总。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3.社会学一级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外国社会学史》;科目二《文化人类学》;

4.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社会工作理论》;科目二《社会工作综合》。

时间

项目内容

地点

考生注意事项

513-14

按照所提交材料的要求,按照顺序制作电子材料,并发送电子文档给指定邮箱。

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

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电子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51516

学院按照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分

邮箱邮件材料

注意按规定提交电子材料

5178:00-18:00

综合面试(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贵州民族大学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2号教学楼第7考场B310教室

1、考生候考室:大学城校区2号教学楼B3092、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综合面试系列表格,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3.完成面试顺序抽签

517日上午9:00-11:00

社会学一级学科应用社会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外国社会学史》(9:00-9:50

 

贵州民族大学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2号教学楼第7考场B310教室

加试采取现场口试形式。

1、考生候考室:大学城校区2号教学楼B3092、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综合面试系列表格,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3.完成面试顺序抽签

社会学一级学科应用社会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文化人类学)(10:00-10:50

5188:00-18:00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点)

贵州民族大学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2教室和第8考场B312教室

1、考生候考室:大学城校区2号教学楼B3152、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综合面试系列表格,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纸张、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3.完成面试顺序抽签

时间

项目内容

线上面试

考生注意事项

513-14

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到钉钉视频系统,同时发送一份到指定邮箱

钉钉视频系统

提交资格审查相关电子材料

515-16

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评分

钉钉视频系统

注意系统随机抽取的复试顺序

517日上午10:00-1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社会工作理论》(10:00-10:50

 

 

钉钉视频系统

签署面试承诺书,准备加试准考证、身份证、综合面试系列表格的电子版,遵循线上面试的程序、保密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社会工作综合)(11:00-11:50

517日上午7:30开始

综合面试(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钉钉视频系统

签署面试承诺书,准备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综合面试系列表格的电子版,遵循线上面试的程序、保密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

518日上午7:30开始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点)

 

钉钉视频系统

签署面试承诺书,准备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综合面试系列表格的电子版,遵循线上面试的程序、保密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复试内容

学院针对两种不同的复试方式及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不同复试方式要求复试内容一致、评分标准一致、考核时间一致。具体的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详见学院复试细则。主要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结合考生提交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七)复试中各部分内容分数情况

1.复试成绩总分150分。

1)学术学位

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面试成绩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5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质8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专业学位

根据专业特点,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面试成绩。

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面试成绩:满分120分(专业素质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2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同等学力考试,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中。

(八)复试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面试试题命题、制卷、保管工作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执行。

3.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疫情防控

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1.5×50%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执行,由考生自理。

八、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学院待录取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告考生于学院待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及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文档名用姓名+专业+准考证号)提交到邮箱554796739@qq.com(学硕:乔老师);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所有未按时体检及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院录取机会。(体检表从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

九、录取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加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三)待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调剂办法

(一)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缺额情况及调剂办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的。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

(四)学校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跨学科门类调剂应上本学科复试分数线及调入学科复试分数线。

(五)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开始前现场宣读《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5.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的画面中。

6.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7. 《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范》《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贵州民族大学体检表》(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

 

十三、申诉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乔老师   18980457877

栾老师  13261928169      

上班时间:早上9:00-11:00  下午2:30-5:0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http://sgxy.gzmu.edu.cn/

 

附件1:学术型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2:社工专硕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复试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

附件6: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7: 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8:贵州民族大学体检表

附件9: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范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