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调剂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社会学院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6日

字体: 关闭本页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第二次调剂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 2号)、《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为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和负责复试期间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面试专家、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剂、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及加试等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学院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调剂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类)复试分数线按照2021年国家线执行。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B类考生)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社会工作

311

41

62

 

3.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缺额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缺额(人)

035200

社会工作

 

 

1

合计

1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141610:00——202141622:00。(若缺额人数还未满员,适当延迟关闭时间)

我院自发出复试通知时起,12小时内未回复确认的,视为放弃参与复试,后果由考生承担。

特别说明:本公布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公告。

(三)调剂比例及调剂原则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300%

2.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3.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科目相近的。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

4.学校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

5.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材料提交方式

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将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制作一个PDF文档(文档有封面和目录,按照所要求材料的顺序排列,文档命名:考生姓名+专业名称+考生编号)2021419日前发送压缩文件到邮箱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原件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1416-19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

1)《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

2)初试准考证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后含正反页,正反页应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须提交完整注册后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扫描,扫描件应扫描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5)成绩单:所有应届考生需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所有往届考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一份),自考应届生还应出具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 

6)《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加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公章,原件进行描件)。

7)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③同等学力考生(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或自考所有学分已修满的证明等和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准备的材料具体包括: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8)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需扫描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

10)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社会工作专硕如果有实习证明或验证材料(带有红色印章页面)也要扫描;如果有初级社工师证或中级社工师证要扫描。)

以上2-10条材料作为相关环节的评分依据,其中1-8条必备

2.定向考生

未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定向培养且脱产学习的证明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来源为定向考生,非在职须提供定向单位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定向生进入待录取后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半身近照电子照片1张。

5.所有资料先提交电子版,相应纸质资料在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批次

第三批,调剂复试。

(二)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

贵州省及低风险地区考生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参加复试。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由疫情防控办公室界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和科目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项目内容

线下面试

线上面试

考生注意事项

416-19

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到钉钉视频系统,同时发送一份到指定邮箱

 

  钉钉视频系统

提交资格审查相关电子材料

419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

 

钉钉视频系统

 

420日上午8:30-9:30

考生报到

 

第一会议室

 

现场抽取复试顺序

420日上午10:00-12:00

笔试:《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第一会议室

 

钉钉视频系统网络远程笔试

 

420日下午14:00-16:00

18:00——20:00

同等学力加试:《社会工作理论》和《社会工作综合》

 

303会议室

 

钉钉视频系统网络远程考试

 

421日上午9:00-12:00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硕士点,线下)

 

 

303会议室

 

 

 

 

签署面试承诺书,准备加试准考证、身份证、综合面试系列表格的电子版,遵循线上面试的程序、保密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

421日下午14:00-18:00

 

综合面试(社会工作硕士点,线上)

 

 

第一会议室

 

(五)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时间、方式及地点

时间

项目内容

线下与线下

考生注意事项

416-19

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到钉钉视频系统,同时发送一份到指定邮箱

 

提交资格审查相关电子材料

419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

 

 

420日下午14: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社会工作理论

线下与线下同时进行

现场收取复试顺序

420日下午18:00-20:00

 

同等学力加试:社会工作综合

线下与线下同时进行

 

 

(六)复试内容

学院针对两种不同的复试方式及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不同复试方式要求复试内容一致、评分标准一致、考核时间一致。具体的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详见学院复试细则。主要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结合考生提交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七)复试中各部分内容分数情况

复试总成绩共计300分。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②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专业面试:满分170分。其中,外语能力30分。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专家的打分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须有面试试题,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八)复试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 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面试试题命题、制卷、保管工作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执行。

3.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疫情防控

按照贵州民族大学《关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学院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负责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在复试过程中按<教育部办公厅_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学院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或者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所有考生需提交《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不含体检费)

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执行,由考生自理。

八、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报告请考生及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文档名用姓名+待录取的专业+准考证号)需在10日内提交1096350574@qq.com(专硕:栾老师)。所有未按时体检及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院录取机会。

九、录取办法

(一)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百分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一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四)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十个工作日”。

十、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培养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要认真对待,一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

5.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与国家、贵州省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贵州省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线上考生:

网络远程复试软件使用钉钉视频系统等。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学院审核)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复试。复试前考生要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须准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演练。复试开始前考生要签署考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播、录屏,复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及硬件要求如下: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主机位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主机位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网络远程复试如出现考生个人不可控的客观因素影响复试的顺利完成,进而影响考试公平的情况,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第二次复试的内容和程序和第一次复试相同,期间的过程资料和复试资料由学院研管办老师负责做好档案并按规定进行保存。

1.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2.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的画面中。

3.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十二、申诉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851-83610130

邮箱:jiwei @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栾老师  13261928169(专硕)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2:00-5:0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http://sgx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