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落实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B类考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法学 (社会学) |
321 |
44 |
66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B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社会学学术硕士2024年招生计划(暂定)
专业学位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名) |
社会学(不区分方向) |
41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2024年招生计划(暂定)
专业学位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名) |
社会工作(普通计划) |
27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 |
注: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资格现场审查时间:2024年3月31日09:00—12:00。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社会学院2-111室(社会学学硕);1-110室(社会工作专硕)。
复试考生按照下面材料要求的顺序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装在一个文件袋,在现场复试前进行审核。
(三)材料的内容
1.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背面写好名字)(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身份证明(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附件3);
(6)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收原件,本人签字)(附件4);
(7)已成功缴费截图(复试缴费流程详见附件5)。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还须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原件)(附件6);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原件)(附件6)、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非“双少”定向考生还需提供:
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收原件)(附件6)。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公章、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收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本人签字。)(附件7)。
5.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于2024年3月31日-4月1日到贵州省贵阳市贵安大学城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社会学院现场参加复试。如有调整,将在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于2024年4月初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现场面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调剂系统及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官网。
2.复试批次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
(2)根据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进行差额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3.复试方式及复试比例
(1)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B类考生分数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社会学院社会学学硕和社会工作专硕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为150%,不足比例,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按照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4.同等学力加试
社会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两门,科目一:《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科目二:《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两门:科目一:《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科目二:《社会工作综合》。
5.复试具体安排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31日(星期天)09:00-12:00 |
资料审核 |
社会学学硕:社会学院2-111 社会工作专硕:社会学院1-110 |
携带有关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
3月31日(星期天)14:30—16:30 |
专业笔试 |
社会学学硕:北区一号教学楼609 社会工作专硕:北区一号教学楼610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
3月31日(星期天)18:30—20:30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 |
社会学学硕、社会工作专硕:社会学院2-111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
4月1日(星期一)08:00—18:00 |
综合面试 |
社会学学硕: 第一组社会学院2-110 第二组社会学院2-108 社会工作专硕: 第一组社会学院1-109 第二组社会学院1-107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 |
4月1日(星期天)18:30—20:30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 |
社会学学硕、社会工作专硕:社会学院2-111 |
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
6.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应从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社会学学硕考试内容《社会学综合》;社会工作专硕考试内容《社会工作概论》。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1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英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英语为主。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7.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查申请。
六、调剂
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调剂信息请考生关注调剂系统及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官网。
七、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5。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复试考生复试开始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4)、复试工作人员复试前需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所有复试专家组复试前需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小组成员保密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 18996182670(学硕)
宗老师 15210237168(专硕)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24年社会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24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6.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7.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